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「COVID-19重複感染之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」如果當事人確診後1到3個月內,有症狀惡化,PCR陽性且Ct值小於27,或是家用快篩陽性,都可判斷為2次感染。
BA.5具免疫逃脫特性,民眾即使感染過BA.1、BA.2仍可能感染BA.5,但重複感染機率遠低於無確診過的民眾,風險約低8成。
指揮中心提3項配套保護脆弱族群 並要求民眾做4點配合。
三項配套要點:
1.持續現行住宿式長照機構篩檢及給藥機制。
2.加強社區65歲以上民眾症狀篩檢及確診給藥。
3.鼓勵兒童疫苗施打,維持確診兒童就醫流暢。
四點注意事項:
1.長者幼兒應依建議施打疫苗。
2.未施打疫苗之長者幼兒,盡量減少出入人潮眾多場合,也避免到餐廳用餐。
3.長者幼兒的照顧者,在接觸前必須確實洗手清潔,適時戴上口罩。
4.長者幼兒有明顯症狀應盡快協助就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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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圖文/CDC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