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:當罹患癌症時,癌友將同時面臨治療、工作、經濟等問題,因無法工作導致收入短缺;房租、就醫交通、孝親與教養等必要支出造成的經濟壓力;因腫瘤影響或治療副作用導致吞嚥與進食困難,面臨營養不良嚴重問題。為使癌症病友能夠緩解經濟困難,與獲得良好營養補給,育田基金會施行「癌友家庭扶助」,提供經濟與營養品協助。
二、補助對象:
1.癌症病友:罹患癌症,初診或復發6個月內,持續接受手術、放療、化療等積極治療行為;或是已接受安寧照護者6個月內者。
2.經濟弱勢:因罹患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,罹癌者為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;或因罹患導致家庭有收入減少情形,經濟弱勢條件如下:
- 癌友具有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。
- 若無低收、中低收身分者,則家庭實際支出需大於實際收入,且家庭動產不得超過14萬元,若擁有房屋僅限一棟自住需求。
3.營養品:需以半流質、流質飲食,或是置有管路灌食之癌友。
4.以無領有其他長期社福資源者為優先補助對象,如:公部門、其他社福單位補助,若已領有其他社福資源者,將視其補助金額,調整本會補助內容。
5.已入住機構、已申請看護或已死亡者,非本會補助對象。
三、補助項目
1.經濟補助
2.營養品補助
3.每位癌友當年度僅能申請一次補助,每戶案家最多補助兩名癌友。
4.本戶不予補助醫療費、養護機構費、看戶費、輔具支出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