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適用對象:具完全行為能力人(年滿18歲)。
二、診間時段:星期三、四上午由諮商團隊約診
三、預約流程(預約、報到、諮商):
(一)符合適用對象者採「事先預約」,請利用專線電話聯絡本院安寧共照護理師,說明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。
(二)確認同意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者,於約定諮商當日,行現場人工掛號。
(三)依掛號序號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。
(四)諮商結束完成繳費。
*預立醫療決定書完成簽署後,由安寧共照師協助上傳註記於健保IC卡(資料上傳時間約10-15分鐘),3個工作天即可生效。
四、諮商成員:
醫療團隊(醫師、護理師、社工或心理師擇一)
年滿18歲 意願人本人
意願人二親等內之親屬(至少一人)
依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規定,至少一位二親等內家屬須參與諮商,若二親等內家屬無法參與諮商,可於諮商時說明理由並填寫切結書。
五、溫馨小提醒:
(一)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須本人親自填寫,並有兩位完全行為能力人見證。(需有二等親屬內至少一人參與見證,且不得為醫療委任代理人、繼承人之外之遺產受贈人、遺體或器官受贈人)
(二)欲簽立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者,需填寫「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」。
(三)相關問題或欲進行約診請洽詢安寧共照護理師
TEL:04-24632000分機32648、32649。
預約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:00至下午5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