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
111年度內(外)專科護理師訓練計劃
一、目的:
- 培育專科護理人才以提昇護理照護品質。
- 為增進護理師專科進階護理知識與技能。
- 培訓專科護理師臨床評估能力與急症過程處置。
- 建立專科護理師專業的素養與倫理概念。
- 建立專科護理師的良好醫護病關係,以促進整個醫療體系之合作。
二、訓練資格:
領有中華民國專業人員護理師執照者且為專科以上護理科系畢業,具內(外)科臨床實務相關領域三年(含)以上。
三、訓練時間:111年05月02日 ~ 112年03月31日 (11個月)。
四、課室教學地點:敬義樓第三會議室。
五、實習場所:澄清醫院中港分院之內科、外科。
六、課程設計:
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專科護理師訓練規範之標準課程。含學科課程及臨床訓練,說明如下
(一)學科課程共185小時:
1.基礎核心課程 (57小時):內、外科共同課程。
2.進階課程Ⅰ(64小時):內、外科共同課程。
3.進階課程Ⅱ(64小時):內、外科分科上課。
(二)臨床訓練504小時
1.基礎核心實習 (168小時):為內、外科共同實習課程。病人照護個案至少15例。
2.進階實習Ⅰ (192小時):內科至內科病房實習、外科至外科病房實習。病人照護個案至少15例。
3.進階實習Ⅱ (144小時):內科、外科。病人照護個案至少10例。
七、評核標準:
1.學科課程:三階段成績均達60分,筆試成績未達60分為不及格,得以補考一次,補考及格,成績一律以60分列計,測驗未通過者不得要求退費。(課程之出席率需達80%(含)以上,未出席之課程需以數位學習方式補足至185小時時數,始可參加成績考核,完成課室訓練)。
2.臨床訓練:三階段成績均達60分,完成504小時臨床訓練。
3.通過標準:完成學科課程共185小時,學科課程成績佔50%、完成臨床訓練504小時,臨床訓練成績佔50%,總成績需達60分,院方將核發「訓練結業證書」。
八、補充訓練:
1.訓練資格:完成專科護理師訓練未取得專科護理師證照,且從事專科護理師臨床工作者。
2.訓練時間:112年04月01日~113年09月30日(共18個月)
3.訓練內容:臨床實務訓練
九、訓練規定:
(一)學科課程規範:
1.學員須在規定期限內繳交作業及評值,逾期恕不受理並將不發證書。
2.將嚴格執行簽到及簽退,請每位學員準時上課,學員需親自簽到,不可遲到或早退,超過15分鐘以上者,一律按請假規則辦理。
3.請假須經教學督導同意並告知班代,否則該課程以缺課論之。
4.本訓練課程不提供停車優惠及餐點。
5.由學員推派班代、副班代各一名,協助簽到及上課連絡、協調等事宜。
(二)臨床實務訓練規定:
1.學員需在各專科主治醫師或專科護理師訓練指導下從事業務。
2.學員除照護病患外應能培養護理專業倫理及法律概念。
3.學員應遵守實習專科各項規定,實習期間應參加科內或機構內舉辦之學術活動(如病例討論會、讀書會、專題演講等)。
4.學員應在實務指導老師監督下,對所照顧之病患詳細觀察紀錄並提供合宜照護。
5.學員在實務訓練期間如有言行異常,干擾病人安全或違反受訓醫院規定情形,醫院得隨時停止其訓練。
十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符合資格者於111年04月15日 前填妥報名表,並連同證明文件:
1.畢業證書影本。
2.護理師證書影本。
3.內(外)科相關領域臨床實務經驗三年以上(非醫院年資不列入計算)之證明文件至E-mail:nurse@ccgh.com.tw。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費用:課室教學費用35,000元,臨床實習費用25,000元,合計60,000元;盟院學員費用40,000元(課室20,000元,臨床實習20,000元)。確認報名成功後,另行通知繳費。因特殊事故無法參加者,最晚請於開課前告知,並檢附身份證及存摺影本(扣除銀行手續費)辦理退費,在開課後才通知無法參加者,恕不退費。
(三)為保障院外參加學員之權益,於111年04月15日上午12:00報名截止後,通知繳交費用。
有問題者請洽護理部分機:32523教學組